2012年6月22日 星期五

買樓記(一):錢買不起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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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個人都視買房子為最終目標,但總不能把安居的需要拋諸腦後,所謂「不是不報,只是時晨未到」我們或多或少都留了一點心神去為將來有瓦遮頭做好準備,例如確保自己有收入,雖然你討厭這份工作,恨不得明天就不用上班。

每次中午到樓下鴻字頭買飯給老闆時,都會考慮好不好買一些東西給自己,它賣的是健康路線,縱使貴得不合理卻擁立到像我和老闆這些客人定期光顧,最後,我還是在貨架抽起一枝楊枝柑露,確保自己有力量撐起整個下午。一個二十元從八達通被「嘟」走,在香港實在用錢容易儲錢難,去到月尾分一點給家人,分一點車費食飯錢,再分一點給燈油火爉,辛苦過了一個月好像最後沒什麼剩給自己,想吃一頓美味慰勞自己,花多一毫幾百在心裡計算著,買一點新衣去見客已經不再興奮。尾數是儲來買房子的,每天放工時都會問自己:何時才能賺到一百萬首期?何時才買到一百萬一呎的家?唯有出糧的時候當自己白幹了一個月,慳下慳下就好。

付錢時,發現平常談得投契的女員工沒有上班,幾乎每天這個時間我都會一邊向她訴說上司怎樣無理、同事如何地不負責任,一邊選著老闆今天吃的飯,聽她口音是國語式廣東話,眼皮畫著綠色眼線,頭髮混亂的束在一起,身型瘦削但看得出是幾個孩子的母親,一家幾口住在四百呎的舊樓,有一次談起她女兒,她說:「我女兒升中一了,現在書簿費一年比一年貴,妳說該怎麼辦呢?」。投契應該是大家太明白對方的不容易,對啊,什麼事都不容易。

可惜人們不見棺材是不流眼淚的,很多時當下的慾望就掩蓋了慳錢的責任感。剛下班就感到食慾回到身體裡,心想不如買個包吃,就在附近的麥記我發現穿著制服的她站在收銀機前正示意下一位客人可以點餐,怎麼回事?我問她:「為什麼妳在這裡?不做鴻字頭了嗎?」她細聲的告訴我:「哎唷,給妳認到了,我兩邊都有做兼職啊」,我難以置信的再問:「為什麼這樣辛苦呢?」那時我猜她養孩子必定很吃力,或者新移民初來香港都只能做這些工作,而且這類工賺得不夠多,身兼兩職在所難免。她答:「我要供自己讀書呀,我正在讀醫呢,早上當兼職,晚上上課,其他時候陪女兒」這時我才知道錢沒有買掉她的決心。

離開麥記後,看著左手價值二十多元的飲品及右手價值八元的麥香雞包,合共三十元,理應可吃到一碟碟頭飯,至少有飯落肚,這樣不經濟是不符合儲蓄原則的,不過,就算符合,我快樂嗎?

買樓守則第一條,要慳到買得起樓,不要讓樓買起你的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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