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0日 星期二

買樓記(三):攬緊愛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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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晚飯後,男主人竟然自動自覺洗碗,看著他在碟上擦呀擦就等於看到自己平常工作後回家,煮好飯還要自己執頭執尾的影子,而我今天終於可以躺在梳化上看電視,這一刻真的好爽。


當然時間不能都耗在電視上,趁他把碟子淋在清水下,我靜靜的竄入房間,打開手袋,抽出手袋內的膠袋,從膠袋裡拿出今天新買的高跟鞋,「怎可以讓你受到這樣的 委屈!」我撫摸著鞋跟的零瑕疵不禁感到漸愧,「明明你未跟我遠走高飛時,你是鞋店裡高高在上的黃牌,如今我竟然把你放在膠袋裡,然後我竟然沒告訴你,其實我的鞋櫃已爆滿,你不能像以往美麗地站在陳設板上,而是被強行塞進一角」為免男主人發現我又買鞋,唯有無聲無色的把它放在最底層,本來閃閃發亮的象牙白頓 時變得毫無價值,鞋的尊嚴沒了,女人的尊嚴沒了。


圍繞擴建鞋櫃已跟男主人吵過不少的架,奈何我們的愛巢裝得下電視,裝得下梳化卻裝不下飯桌,裝得下衣櫃,裝得下雙人床卻擴闊不了我親愛的鞋櫃,家裡彷彿養多一隻小狗也嫌擠逼。逛家居店時,多少合眼緣的傢俱都得放棄,從前對房子幸福滿溢的幻想都得現實。曾經我們認真討論過儲一筆錢買大屋,但隨著一年復一年,賣了現在這房子的錢加起積蓄也不夠換房子,過多幾個月又不知什麼價錢了,感覺就像追在巴士後面,永遠都趕不上。他常說我買少一些鞋子,房子就會變大了,其實,他豈不是總在盤算把深愛的音響喇叭放進屋內,只是一直沒說出來。


碗洗得乾淨,當然要給他一些獎勵,我深深的在他背肌給了一個吻,雖然鞋子對我來說如萬般誘惑,但千好萬好也不及自己的男人好,麻雀雖小但五臟俱全,房子雖 小但勝在每晚回家都有個男主人,老實說我已比守在千呎大宅、等著老公每星期回家一次的婦人幸福,無謂為了著出街的鞋子跟家裡的男人不和,因此再尊貴的鞋,塞下塞下就好。


買樓守則第三條:既然不是換了大屋就能安心過日辰,又何必再為擠逼的家增加負擔,家嘈屋閉倒不如趁現在攬緊愛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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